韓國知識產(chǎn)權(quán)局發(fā)布虛擬商品商標審查指南

鑒于人們對元宇宙及其對品牌所有者影響的認識快速提升,韓國知識產(chǎn)權(quán)局(KIPO)發(fā)現(xiàn)涵蓋虛擬商品的商標申請數(shù)量急劇增長,從2020年的6個增加到2021年的17個,而僅2022年1月至5月期間KIPO就受理了717個虛擬商品的商標申請。針對這一趨勢,KIPO發(fā)布了新的涵蓋虛擬商品商標申請的審查指南,以防止申請人產(chǎn)生混淆并提高審查的一致性。該指南已于2022年7月14日生效。
 
商品說明
 
虛擬商品現(xiàn)在可以在第9類下以簡單的形式“虛擬XXX(商品名稱)”進行指定,例如“虛擬服裝”或“虛擬鞋子”。這意味著不再需要依賴以前可以接受的例如“包含虛擬服裝(虛擬商品)的計算機程序”或“可下載的圖像文件(虛擬服裝)”等冗長的描述。
 
無論如何,指定虛擬商品的類型是必要的,因為諸如“虛擬商品”之類的模糊描述由于過于寬泛而無法被接受。
 
虛擬商品之間的關系
 
以前,無論屬于哪個類型,所有虛擬商品都會被認為是相似的。從理論上來說,這意味著“虛擬鞋子”將與“虛擬汽車”等多種商品發(fā)生形式上的沖突。這必然有可能導致在完全不同的領域運營的品牌所有者之間發(fā)生糾紛。
 
根據(jù)新的指南,虛擬商品將根據(jù)其類型進行分類和比較,就像其實體商品一樣。因此,正如在第25類中分別涵蓋“服裝”和“鞋類”的兩項相似商標申請在韓國的審查實踐中不會被視為沖突一樣,涵蓋“虛擬服裝”和“虛擬鞋子”的兩項申請也是如此。然而,分別涵蓋“虛擬褲子”和“虛擬服裝”的申請之間則會存在沖突,因為這兩種商品在形式上是類似的。
 
實體商品與虛擬商品之間的關系
 
新的指南還規(guī)定,出于審查的目的,通常默認實體和虛擬商品不會被視為沖突。舉例來說,一個涵蓋了第9類中的“虛擬服裝”的新申請不會被涵蓋第25類中的“服裝”的商標所影響。
 
然而,如果涉及虛擬商品的申請是針對與已確定的馳名/著名商標相似的商標提出的,那么關于實體和虛擬商品的審查也將考慮隨后提交的申請與馳名商標之間是否會存在消費者混淆的可能性。
 
建議
 
雖然有些人此前可能對虛擬商品知識產(chǎn)權(quán)保護持觀望態(tài)度,但現(xiàn)在KIPO已經(jīng)澄清了其在實體和虛擬商品相似性問題上的立場,如果品牌所有者希望確保其實體商品的虛擬表示得到保護,那么他們現(xiàn)在必須在第9類下提交申請。由于韓國是適用首次申請原則(first-to-file)的司法管轄區(qū),所以建議相關方盡快提出此類申請。新的申請必須單獨、具體指定所有感興趣的虛擬商品,簡單的指定“虛擬商品”是不夠的。
 
除此之外,申請人還應確保為重要的或感興趣的商標設置的任何商標服務都包括第9類,特別是考慮到虛擬商品的申請活動迅速發(fā)展的情況。(編譯自www.lexolog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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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22-08-18 閱讀:1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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