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起,馬來西亞回歸銷售與服務稅(SST)制度!

2018年7月31日,在廢除商品與服務稅(GST)制度和回歸到銷售與服務稅(SST)制度的最新進程中,馬來西亞財政部向下議院提出了以下的議案進行初讀:
·2018年商品和服務稅(廢除)議案
·2018年銷售稅議案
·2018年服務稅議案
·2018年關稅(修正)議案
·2018年自由貿(mào)易區(qū)(修正)議案

注:向議會提交的其他議案包括2018年商品與服務稅(廢除)議案,和其他兩個關于修改1990年自由貿(mào)易區(qū)法案和1967年關稅法案的議案。

如預期一樣,這次SST的議案總體上和引入GST之前適用的法規(guī)相似。從理論上來說,這對于那些一直熟悉稅收體制的企業(yè)會比較輕松,因為他們可能比較容易應對這次新制度短暫的過渡期,尤其是需要進行稅務登記和繳納稅的企業(yè)。

相比以前的SST框架,新議案有以下的明顯變化:

·登記起點為500,000馬來西亞林吉特
·銷售稅:對“生產(chǎn)”一詞有了更明確的定義,擴大了商品的清單,新增了特殊項目
·服務稅:擴大了應稅服務的清單,取消了集團間服務的,新增了特殊項目

和GST制度類似,SST管理會通過MySST系統(tǒng)在線上執(zhí)行。相比以前需要大量人工管理的SST制度,這個新的做法得到企業(yè)的歡迎。

企業(yè)需要在短時間內(nèi)采取有效的措施確保在過渡過程中取得積極的成果。這其中包括:

·評估新的SST合規(guī)要求對人員、流程和系統(tǒng)的影響;
·主動與有潛在商業(yè)影響的利益相關方聯(lián)系及進行積極的溝通;
·確保在SST制度實施后符合可能受影響的其他法規(guī),如2014年價格控制與反牟利法案。

新SST的關鍵點:
·SST適用于本國生產(chǎn)、進口的應稅商品(商品除外)和某些特定服務。
·銷售稅的稅率預計為5%或者10%,而服務稅的稅率為6%。
·SST計劃將自2018年9月1日起實施。
·MySST系統(tǒng)將會被引進用于線上的SST登記和納稅申報。

注:到目前為止,已提交審議的SST法規(guī)包括:
·法案–2018年銷售稅法案和2018年服務稅法案
·法規(guī)–2018年銷售稅法規(guī)、2018年服務稅法規(guī)、關稅條例法規(guī)和協(xié)議罰款法規(guī)
·法令–2018年稅率法令、豁免法令和委任生效令
最后更新時間:2018-09-05 閱讀:1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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